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到底有哪些区别呢?


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在多个方面存在区别,具体如下: **产生基础**:违约责任基于合同产生,是违反合同约定的责任。它以有效的合同关系为基础,以债务存在为前提,只能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例如,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卖方未按约定时间交货,就构成违约。而侵权责任是基于行为人未履行法律规定或认可的应尽注意义务产生的责任,不一定基于合同关系,主体也更广泛。比如,路人甲不小心撞倒路人乙,甲对乙构成侵权。 **归责原则**:违约责任以严格责任为主,过错责任为辅。在合同之诉中,只要受害人有轻微过失,违约方赔偿责任就可能减轻。例如,在运输合同中,即使托运人对货物包装稍有不当(轻微过失),承运人若造成货物损失,其赔偿责任可能减轻。侵权责任以过错责任为重点,极少采用无过错责任,只有在受害人有重大过失时,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才可能减轻。比如,行人闯红灯被正常行驶的车辆撞伤(行人重大过失),车辆驾驶人的赔偿责任可能减轻。 **举证责任**:在合同之诉中,受害人不负举证责任,违约方需证明违约是由法定事由引起,否则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例如,在租赁合同中,若房东主张租客违约拖欠租金,租客需证明自己有法定事由(如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支付),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在侵权之诉中,侵权行为人通常不负举证责任,受害人需就其主张举证,但特殊侵权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比如,在环境污染侵权中,由污染企业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 **责任构成要件和免责条件**:违约责任中,行为人实施违约行为且无有效抗辩事由,就应承担责任。除不可抗力等法定免责条件外,当事人还可事先约定不承担责任情况(故意或重大过失除外)。例如,合同中约定因政府政策调整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不承担责任。侵权责任中,损害事实是侵权赔偿责任成立的前提条件。比如,甲的行为虽有不当,但未对乙造成实际损害,甲一般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责任方式**:违约责任主要采取违约金形式,违约金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支付不以对方发生损害为条件。例如,合同约定一方违约需支付1万元违约金,即使未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失,违约方也需支付。侵权责任的方式更侧重于损害赔偿,旨在弥补受害人所受损失。例如,甲打伤乙,需赔偿乙的医疗费等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