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炮和嫖娼的区别是什么?
我不太清楚约炮和嫖娼在法律上到底有啥不同。有时候感觉两者好像挺像的,但又听说法律对它们的界定不一样。我想弄明白这两者具体的区别是什么,在法律层面是怎么去判断和处理的呢?
展开


约炮和嫖娼在法律性质、构成要件以及法律后果上都存在明显区别。 从法律性质上来说,约炮一般是指基于双方自愿且不以金钱、财物等为交易目的而发生的性行为。这种行为如果是在双方成年、自愿且不违反公序良俗等前提下进行,通常并不直接违反法律规定,但如果涉及到违背道德伦理等情况,可能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而嫖娼则是一种明确的违法行为,是指以给付金钱等物质利益为手段,与卖淫者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从构成要件来看,约炮强调双方的自愿性以及不存在金钱或财物交易的情况。双方是基于感情、性吸引等因素而发生性行为。而嫖娼的核心要素是存在金钱交易。根据《公安部关于以钱财为媒介尚未发生性行为或发生性行为尚未给付钱财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只要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与卖淫人员就以给付金钱等财物为手段发生性关系达成一致的,无论是否已发生性行为,都可以认定为嫖娼行为。 在法律后果方面,约炮本身一般不会面临法律处罚,但如果涉及到如强奸(违背妇女意志发生性行为)、聚众淫乱(三人以上自愿发生性行为)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则会依据相应的法律进行处理。对于嫖娼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