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寻衅滋事罪本罪与非罪的区别是什么?

我跟人起了点冲突,推搡了几下,对方说要告我寻衅滋事。我有点慌,不知道这种情况算不算犯罪。我想了解下,寻衅滋事罪本罪和非罪到底是怎么区分的呢?什么样的情况算犯罪,什么样不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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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寻衅滋事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或者情节严重、后果严重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一些人故意做出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要判断一个行为是构成寻衅滋事罪还是不构成犯罪,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首先是行为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这里强调了“情节恶劣”“情节严重”等条件。如果只是偶尔的、轻微的推搡、争吵等行为,没有达到上述规定的严重程度,一般不构成寻衅滋事罪。比如,两个人在菜市场因为一点小摩擦发生了几句口角,推搡了一下就被旁人拉开了,没有造成人员受伤,也没有影响到市场的正常秩序,这种情况就很难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其次是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寻衅滋事罪要求行为人具有故意扰乱社会秩序的主观故意。如果是因为正当的利益诉求,或者是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争论、维权等,而不是故意去破坏社会秩序,那么也不构成寻衅滋事罪。例如,消费者因为购买到质量有问题的商品,与商家发生了激烈的争吵,目的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为了无事生非、扰乱商场秩序,这种情况通常不能认定为寻衅滋事。 最后是行为的后果。如果行为没有对社会秩序造成实质性的破坏,没有引起公众的恐慌、不安,或者没有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后果,一般也不构成寻衅滋事罪。比如,有人在小区里因为一点小事和邻居发生了争吵,虽然声音比较大,但没有影响到其他居民的正常生活,也没有造成小区公共秩序的混乱,这种行为就不太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总之,判断寻衅滋事罪本罪与非罪需要综合考虑行为的情节、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以及行为的后果等多个因素,不能仅仅根据某一个方面就轻易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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