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税证明和还税证明有什么区别?
我在处理税务相关事务时,看到了完税证明和还税证明这两个概念。不太清楚它们到底有啥不一样,想知道在实际的税务流程中,它们各自代表什么含义,在用途、开具条件等方面有哪些区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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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税证明和还税证明是两个不同的税务概念。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它们的含义、区别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 首先,来了解一下完税证明。完税证明是税务机关开出的,用来证明纳税人已完成纳税义务的一份书面凭证。简单来说,就是当你按照规定向国家缴纳了税款后,税务机关会给你开具这个证明,以此表明你已经交清了相应的税款。例如,个人在取得工资收入后,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之后税务机关就可能会为个人提供完税证明。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时,必须给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这里的完税凭证就包括完税证明,它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重要证据,在很多场景下都有重要作用,比如在办理贷款、出国签证等业务时,可能会被要求提供完税证明来证明个人的收入和纳税情况。 接着,说说还税证明。通常我们提到“还税”,更多的是指退税,也就是税务机关按照规定程序,将已经征收的税款部分或全部退还给纳税人。还税证明就是证明纳税人获得退税的文件。比如,在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如果纳税人预缴的税款多于应纳税额,就可以申请退税,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会将多缴的税款退还,同时可能会提供还税证明。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还税证明对于纳税人来说,是其合法获得退税的依据。 综上所述,完税证明是证明纳税人已经纳税的凭证,而还税证明是证明纳税人获得退税的凭证,二者在概念、用途和对应的税务操作上都存在明显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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