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车辆质押和抵押有什么区别?

我最近想用车做担保去贷款,听说有质押和抵押两种方式,不太清楚它们之间具体有啥不一样。我想了解车辆在质押和抵押这两种情况下,手续、权利义务等方面都有哪些区别,哪种方式对我来说更合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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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质押和抵押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区别: 首先,概念不同。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也就是车辆)的占有,将车辆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对该车辆进行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用于偿还债务。质押则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车辆或车辆相关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车辆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车辆折价或拍卖、变卖车辆的价款优先受偿。 其次,标的物方面。抵押的标的物主要是不动产,但车辆等动产也可以设定为抵押物;质押的标的物通常是动产、权利,车辆可以作为质押物。 再者,占有方式不同。抵押不转移车辆的占有,车辆仍由所有权人占有使用;而质押必须转移车辆的占有,由质权人占有车辆。 然后,担保范围有差别。抵押法定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质押担保范围除了上述这些,还包括质物保管费用,因为质权人要对车辆进行保管,会产生必要费用。 另外,登记手续不同。由于抵押不转移车辆占有,为保障债权人利益,设立了抵押物登记制度;质押中,由于移交车辆本身已经具有一定公示功能,一般不必登记。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抵押和质押都有明确规定。关于抵押,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关于质押,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 相关概念: 抵押:是一种担保方式,不转移抵押物占有。 质押:也是一种担保方式,转移质押物占有。 抵押权:债权人对抵押物享有的权利。 质权:债权人对质押物享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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