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和抵押到底有哪些区别呢?
我最近打算进行一些经济活动,涉及到用财产做担保的问题,在选择质押还是抵押的方式上很纠结。想具体了解下它们在法律层面上的各种区别,比如适用的财产范围、操作流程以及对我权利义务的影响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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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和抵押在法律上存在多方面的区别,具体如下: **标的物不同**:抵押的标的物主要是不动产,如房屋、土地等,不过法律也允许某些动产,如机器、交通工具等设定为抵押物;质押的标的物主要是动产和权利,例如车辆、股票、知识产权等。 **占有状态不同**:抵押时,抵押物的占有不发生转移,仍由抵押物所有权人占有;而质押则需要出质人转移质物的占有,质物的占有权归质权人。例如,房屋抵押后,房主仍可居住使用;而车辆质押后,车辆要交给质权人保管。 **生效条件不同**:抵押物品通常需要经过登记才生效,比如房产抵押要到相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质押物品只需要质权人占有即生效。 **权利性质不同**:借款人抵押物品只具有担保效力;质权人则拥有物品的支配权以及留置权。 **实现方式不同**:抵押权的实现主要通过向法院申请拍卖;而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或权利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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