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税证明的免办和即办有什么区别?
我打算注销公司,听说清税证明有免办和即办两种情况,不太清楚这两者具体有啥不同。免办是不是就不用办清税证明了?即办的话是不是当场就能拿到证明?想了解下它们的区别,好决定走哪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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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税证明是企业等市场主体在注销税务登记时,由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其已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的文件。下面来详细说说清税证明免办和即办的区别。 免办清税证明,指的是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若符合未办理过涉税事宜,或者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这两种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依据《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这一政策旨在简化市场主体退出流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企业注销成本。 即办清税证明,是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一般注销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在为其办理税务注销时,若资料齐全,会即时出具清税文书;若资料不齐,但符合容缺即时办理条件的,纳税人作出承诺后,税务机关也会即时出具清税文书。容缺条件例如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等情形。这一规定同样出自上述通知,它既保证了税务注销的规范性,又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办理效率,方便了企业。 总的来说,免办清税证明主要针对符合特定条件可直接跳过税务清税环节的纳税人;而即办清税证明是在符合一定条件下,税务机关当场为纳税人办理清税证明,两者适用情况和流程有明显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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