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税证明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
我打算注销公司,听说要先办清税证明。但我不清楚该去哪个部门办,也不知道要准备啥材料、走啥流程。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具体去哪个部门,还有办理的相关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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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税证明是企业在完成税务清算后,由税务部门开具的一种证明文件,它表明企业已经完成了所有税务事项的清理,不存在欠税等问题。 在我国,清税证明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主管税务机关一般指企业注册地或者经营地所在的税务部门。例如,如果企业的注册地址在北京市朝阳区,那么就需要到北京市朝阳区的税务部门办理清税证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企业在办理注销登记时,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交清税证明。 办理清税证明,企业首先要进行税务清算,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清税申请,税务机关在对企业的税务情况进行核实后,如确认企业税务清算完毕,就会为其开具清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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