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利权和商标注册权有哪些区别?
商标专利权和商标注册权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它们存在诸多区别。
首先是权利的客体不同。商标注册权的客体是商标,也就是商品或服务的标志,它主要是用来区分不同生产者、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比如我们常见的各种品牌的标志,像可口可乐的标志,消费者看到这个标志就知道是可口可乐的产品。而商标专利权的客体是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例如,一种新型的饮料瓶的设计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其次是权利产生的方式不同。商标注册权是通过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经过商标局的审查、公告等一系列法定程序,核准注册后才获得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而商标专利权是通过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过专利局的审查,符合专利授权条件的,才授予专利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发明创造经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发明),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再者是权利的保护期限不同。商标注册权的保护期限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期满可以续展,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而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且期限届满后不能续展。
最后是权利的保护范围不同。商标注册权的保护范围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为限。也就是说,商标注册人只能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其注册商标,并且不能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标志。而商标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简单来说,专利的保护范围是由专利文件中的权利要求书来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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