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协议是自己准备还是去民政局签呢?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了,现在在纠结离婚协议的准备问题。不知道自己准备的话会不会有格式或者内容方面的问题,去民政局签又担心会不会不太方便。想具体了解下这两种方式各自的优缺点,以及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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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既可以自己准备,也可以去民政局领取模板后填写。 从自己准备的角度来看,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和需求,更加灵活、详细地对离婚相关事宜进行约定。比如,对于财产分配,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些特殊的财产情况,像一方有家族企业的股份等,自己准备协议时就可以更有针对性地进行协商和约定。在子女抚养方面,若双方对子女探视的具体时间、方式等有特别的想法,也能在自己撰写的协议中清晰地体现出来。但需要注意的是,自己准备时要确保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包含双方的基本信息、离婚意愿、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等必要内容。 而民政局会为办理离婚手续的当事人提供一份标准且空缺内容的离婚协议模板供参考使用。其优点在于格式比较规范,有一定的引导性,能避免当事人因不了解法律规定和协议格式而出现遗漏重要内容的情况。不过,该模板对于涉及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权归属及其它离婚条款相关事宜并无确切说明安排,仍需由婚姻双方进行深入磋商和自行填写规划。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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