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案会先进行调解吗?

我和另一半感情不和,正在考虑离婚。听说离婚案会先调解,我不太确定是不是这样。我想知道在法律上,离婚案是不是必须先经过调解这个程序,调解的作用和意义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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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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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离婚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的程序。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尽可能地修复夫妻关系,避免冲动离婚,同时也有助于和平解决离婚过程中的各项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明确了在离婚诉讼中,调解是法院审理案件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当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首先会安排调解环节,而不是直接进入审判程序。 调解具有多方面的意义和作用。首先,它为夫妻双方提供了一个冷静沟通的平台。在婚姻出现危机时,夫妻双方可能情绪激动,难以理性地交流。通过调解,在中立第三方(通常是法官或专业调解人员)的引导下,双方可以心平气和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和诉求,倾听对方的意见,这有助于发现婚姻问题的根源,有可能修复已经出现裂痕的关系。 其次,调解可以更灵活地解决问题。与审判相比,调解的方式更加多样化,双方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协商出更符合双方利益的解决方案。例如,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上,双方可以通过调解达成更具个性化的协议,而不一定完全按照法律的硬性规定来处理。 再者,调解可以节省时间和成本。诉讼程序通常较为繁琐,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调解相对简洁高效,如果双方能够在调解阶段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避免进入漫长的审判程序,从而节省时间和经济成本。 当然,如果经过调解,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这里的“感情确已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总之,离婚案会先进行调解,这是法律的明确要求,也是解决离婚纠纷的重要方式。无论是为了修复婚姻关系,还是为了更妥善地处理离婚事宜,调解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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