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孩子跟女方,孩子的户口该如何处理?
我和孩子爸爸离婚了,孩子抚养权归我。我想把孩子户口处理好,让孩子以后上学等事情顺利些。就是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做,是直接就能迁到我这边,还是有什么手续和条件呢,想了解下具体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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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孩子跟女方,孩子户口的处理办法如下: 首先,孩子的户口与抚养权是可以分开的,并不一定要跟随抚养方。不过在实践中,通常是孩子抚养权归谁,户口就跟谁走。 其次,办理户口迁移的手续因孩子年龄有所不同。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如果小孩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办理户口的迁移 。当孩子年满18周岁,还可单独立户,持身份证、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即可。 再者,办理户口迁移时,应当提交户口本、出生证等证明。要向孩子户籍地的公安部门提交户口迁移的申请,只要手续齐备正确无误,公安机关就会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也就是说,离婚导致孩子户口变动,按此规定办理。 总之,在处理孩子户口迁移问题上,要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按规定流程和孩子年龄情况来办理。 相关概念: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 分户:是指公民因生活或居住条件发生变化,由一户分为数户的户口登记。 立户:是指公民基于居住、生活等需要,以自己的合法固定住所为住址申报登记设立的独立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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