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孩子的户口该如何处理?


父母离婚后,孩子户口的处理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孩子户口的归属,一般遵循孩子抚养权归谁,户口就跟谁走的原则,但双方另有约定的情况除外。也就是说,如果经过协商或者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父亲,那么孩子户口通常也跟着父亲;要是约定归母亲,就跟着母亲。这主要是从便于孩子生活、教育等实际情况考虑的。 其次,关于孩子户口迁移的办理:如果孩子已满十八周岁,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孩子可以自己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去办理。要是孩子未满十八周岁,按照规定,由户主携带相关材料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这里所说的户主,通常是抚养孩子的一方。 另外,办理户口迁移还涉及到一些具体的流程和材料。如果是协议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办理。孩子已上户口,办理迁移需要带上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孩子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之后还需要根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再到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然后凭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最后到入户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如果是起诉到法院离婚,需要准备离婚判决生效证明书,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拿着户口本到迁入地办理准迁证明,持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签署同意迁出意见书,再将准迁证交给迁入派出所。 相关概念: 迁出登记:就是从当前所在的户口管辖区把户口迁出去,要在迁之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得到迁移证件并注销原来的户口。 变更登记:当因为结婚、离婚等各种原因导致户口情况有变化时,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对户口信息进行更改 。 准迁证明:迁入地的相关部门开具的,允许户口从其他地方迁到本地的证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