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户口可以不跟抚养权走吗?


离婚后孩子的户口可以不跟抚养权走。 首先,户口登记和抚养权是两个不同概念。户口登记主要涉及户籍管理方面的规定,是对居民基本信息等进行登记的一种制度;而抚养权则侧重于父母对孩子的抚养、教育、保护等权利和义务的归属。二者没有必然联系。 根据法律规定,并没有要求离婚后孩子户口必须跟随抚养权一方。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即使一方获得抚养权,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孩子户口可以不迁移,继续留在原户口所在地。比如,孩子的户口在父亲一方所在地,父母离婚后母亲取得抚养权,但母亲可以选择暂时不迁移孩子户口,这并不影响其抚养权的行使,同时也不会因户口问题而丧失抚养权相关的权益。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例如孩子上学,如果学校对户口有要求,为了孩子就学方便等因素,可能会将孩子户口迁移至有抚养权一方的户口所在地,但这也不是强制要求。部分地区可能存在地方政策影响,但从法律层面来说,并没有明确规定离婚后小孩户口必须跟着抚养权走。 如果涉及户口迁移问题,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孩子年满18周岁的,可由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年满18周岁的,还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若父母双方协议离婚,迁移户口需要带的材料如下: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凭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最后持迁移证到入户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相关概念: 户口:是户籍管理的一种制度,用于登记居民基本信息等。 抚养权:是父母对子女养育、监护等权利和义务的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