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小孩判给女方,但户口还在男方家该怎么办?

我和前夫离婚了,孩子抚养权判给了我,可孩子户口还在前夫家。我想把孩子户口迁到我这里,不知道该怎么操作,也不清楚需要什么手续,担心前夫不配合,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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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户口迁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这种离婚后小孩抚养权判给女方,但户口仍在男方家的情况下,女方是可以将孩子户口迁走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也就是说,基于孩子抚养权归属女方这一事实,女方有权为孩子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具体操作流程如下:第一步,女方需要前往自己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咨询并领取户口准迁证。在办理准迁证时,通常需要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用以证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女方)等相关材料。 第二步,拿到准迁证后,女方要带着准迁证到孩子目前户口所在地,也就是男方家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第三步,最后女方再持迁移证回到自己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为孩子办理落户手续。 如果遇到男方不配合,拒绝提供户口本等情况,女方也不必过于担心。女方可以持法院的判决书和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说明情况,由公安机关按照相关规定为孩子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因为法院的判决书具有法律效力,能够明确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公安机关会依据此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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