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女方提出离婚,孩子归谁以及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如果婚内女方提出离婚,关于孩子抚养权和财产分配问题这样处理: 首先说孩子抚养权。离婚后,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并不因离婚而消除,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考虑到孩子年龄小,更需要母亲的照顾。不过,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等,孩子也可以随父方生活。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比如会看子女随父母中哪一方生活时间长、感情深,孩子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感情较深等因素,也会作为判决参考。同时,如果某一方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窃等行为,子女就不适于与之一起生活。另外,像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或者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等情况,也会纳入考量。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孩子愿意跟谁生活,法院一般会予以考虑。 再说财产分配。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特殊情况除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一方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有权益,法院也会给予保护。此外,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相关概念: 共同财产: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像上述提到的工资、奖金等多种类型财产,夫妻对其有平等处理权。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法院在判决子女抚养权时,综合各方面因素,选择对孩子成长最有利的一方来抚养孩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