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意外怀孕时离婚会怎么判?

我意外怀孕了,但和伴侣感情破裂想离婚。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对于离婚判决会有什么特别的考量,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之类的问题会怎么处理呢?很迷茫,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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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法律中,对于女方意外怀孕时离婚的判决有着明确且细致的规定。 首先,关于能否离婚这一核心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这一规定的初衷是为了保护处于特殊生理时期的女方的合法权益,因为怀孕、分娩等过程对女性的身体和心理都会造成较大的影响,在此期间需要稳定的环境和足够的支持。例如,如果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因为一些琐事而冲动地提出离婚,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不过,如果女方主动提出离婚,通常意味着女方经过了慎重的考虑,认为离婚是解决当前问题的必要途径,此时法院会受理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而“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情况,常见的有女方与他人通奸而怀孕等情形。比如,男方有证据证明女方在婚姻期间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并导致怀孕,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 其次,关于财产分割方面,依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女方怀孕的情况下,考虑到女方需要为胎儿的成长和自身的健康提供良好的条件,法院在判决财产分割时通常会适当照顾女方。例如,在分割房产、存款等财产时,可能会给予女方较大的比例。如果夫妻双方有共同经营的企业,也会综合考虑女方在怀孕和育儿期间可能无法全身心投入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做出合理的分割安排。 最后,关于子女抚养权问题,虽然在女方怀孕时孩子尚未出生,但如果最终孩子顺利出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相关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不满两周岁的孩子通常更依赖母亲的照顾,母亲的身体条件和情感联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不过,如果母亲存在一些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形,比如患有严重的传染性疾病、有吸毒等不良嗜好等,法院也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将抚养权判给父亲。总之,法院在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时,始终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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