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出轨并有别人私生子,离婚会怎么判?


在婚内一方出轨并有别人的私生子,进而导致离婚的案件中,法律会从多个方面进行判决,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是离婚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方婚内出轨并育有私生子,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之一。若起诉离婚,调解无效时,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 其次是财产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这种婚内出轨并有私生子的情况中,无过错方有权要求适当多分财产。因为出轨方的行为违背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给无过错方造成了精神伤害和经济损失,所以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的利益。 再者是子女抚养权。如果涉及婚生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一般情况下,如果无过错方有抚养能力且愿意抚养孩子,法院会优先考虑将抚养权判给无过错方。同时,出轨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最后是精神损害赔偿。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婚内出轨并有私生子的行为,可被认定为重大过错,无过错方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赔偿数额会根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经济能力、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