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量刑是怎样的?
我想了解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在量刑方面的具体情况。最近在生活中遇到了相关事件,对这一罪名的量刑标准不太清楚,想知道法律对于这种行为是如何判定以及怎样量刑的,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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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简单来说,就是很多人一起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到让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医疗等活动没办法正常开展,还造成了严重损失的行为。 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对于这个罪名的量刑是这样的:如果是首要分子,也就是带头组织、策划这件事的人,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其他积极参与到这个犯罪行为中的人,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这里所说的“情节严重”,一般表现为扰乱的时间持续很久、次数比较多、召集的人数众多,而且扰乱的是重要的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医疗等活动,造成的社会影响很恶劣等等。“造成严重损失”,主要是说让经济建设、教学、科研、医疗等方面遭受严重的破坏和损失。需要注意的是,情节严重,致使机关、单位、团体的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这些都是构成本罪的必要条件,少了任何一个都不行。对于那些情节比较轻,没有造成严重损失,危害不大的一般违法行为,不构成这个犯罪,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理。 相关概念: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首要分子:在犯罪活动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积极参加的:在犯罪活动中积极参与、协助,起到重要作用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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