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和印尼老婆离婚会怎么判?


在老公和印尼老婆离婚的案件中,判决会依据中国相关法律以及国际私法的相关规定来进行。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不同方面的法律判定情况。首先,关于离婚案件的管辖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涉外离婚案件,如果被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中国法院有管辖权;如果被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原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经常居住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也可以管辖。所以,如果老公或印尼老婆在中国有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中国法院就可以受理该离婚案件。其次,关于离婚的条件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法院会审查夫妻双方感情是否已经破裂。一般会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判断。比如,如果双方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法院调解无效的,通常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而判决准予离婚。再次,财产分割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跨国婚姻中的财产,要区分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有特殊约定的除外。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考虑财产的来源、双方对财产的贡献等因素。最后,子女抚养权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在判定子女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子女的生活环境等因素,以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