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流程怎么办理手续?


离婚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它们的办理流程和手续。 协议离婚,也就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情况。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然后,夫妻双方要准备好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后,开始进入为期三十日的冷静期。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要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离婚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应当记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事项。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比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一审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一般为六个月,简易程序为三个月。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