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涉外婚姻的离婚手续是怎样的?

我和我的配偶是涉外婚姻,现在我们打算离婚,但不知道该走哪些手续。是和国内普通婚姻离婚手续一样,还是有特殊的流程?我希望了解一下具体要怎么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去哪里办理等问题。
展开 view-more
  • #涉外离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当涉外婚姻需要办理离婚手续时,根据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首先,涉外婚姻离婚有两种途径,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则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 对于协议离婚,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外国人除应当出具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外,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如果是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情况下,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既可以在我国起诉,也可以在会受理此离婚案件的外国起诉。在我国法院起诉的,适用我国相关法律。通常,对于在中国有住所的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不在中国境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在审理涉外离婚案件时,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审理和判决。 在办理涉外婚姻离婚手续时,还需要注意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如果涉及到国外的财产分割,可能需要考虑国外的法律规定以及财产所在地的司法程序。此外,语言翻译、文书认证等问题也可能会给离婚手续的办理带来一定的复杂性。因此,在处理涉外婚姻离婚手续时,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确保手续的顺利办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