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方不同意去办手续,能单方去办吗?
我和老婆感情不和想离婚,但她不同意和我去办离婚手续。我实在不想和她继续过下去了,想知道我能不能自己单方去办理离婚手续呢?我该怎么做才能顺利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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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由此可见,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参与,不能单方办理。如果女方不同意去办手续,那么就无法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诉讼离婚则是指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所以,当女方不同意离婚时,男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这种方式来解决离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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