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一岁以内离婚,抚养权一般会判给谁?
我和配偶正在考虑离婚,孩子还不到一岁。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抚养权大概率会怎么判。是肯定会给妈妈吗?还是也有其他可能?主要想了解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和考量的,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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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孩子一岁以内离婚,抚养权判决原则上是由母亲直接抚养。《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明确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基于多方面考虑的。从生理角度,一岁内的孩子通常还处于哺乳期,母亲能给予更直接的哺育,提供最天然、最营养的食物,而且母亲往往更能敏锐察觉到孩子身体方面的需求;从情感角度,孩子在这个阶段与母亲的依赖关系更为紧密,母亲温暖的怀抱和安抚能给孩子带来安全感。 不过,这并不是绝对的。如果母亲存在特殊原因不能够尽到抚养的责任,孩子抚养权也可以判给父亲。这些特殊情况包括: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 在判定抚养权归属时,法院会全面考量父母双方各自的抚养能力以及抚养条件等多方面因素,始终秉持着最有利于孩子成长这一原则。也就是说,即使母亲不存在上述特殊情况,但如果父亲能证明自己在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方面更有利于孩子成长,法院也可能会做出将抚养权判给父亲的决定。 相关概念: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是指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事务时,要将未成年人的利益放在首位,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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