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带娃会怎么判?


在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是一个复杂且严肃的问题,法院一般会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判决。 首先,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不过,要是母亲存在这些情况,孩子也可随父亲生活: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像母亲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或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又或是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无法抚养子女等。这是因为婴幼儿阶段,孩子对母亲的依赖程度较高,但也要保障孩子成长环境的健康安全。《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就明确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其次,针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当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时,法院会进行调解,在双方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抚养,或随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这些抚养方式法院都是准许的。要是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法院就会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裁决。比如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这些情况可优先考虑。此外,如果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也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最后,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但这不是说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母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才考虑孩子个人的意见。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的意愿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自身的需求和偏好。 总之,法院判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核心就是保障孩子能在一个有利于他们身心健康成长的环境中生活。 相关概念: 抚养权: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 ,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抚养能力:包括经济能力,也就是能够为孩子提供稳定的生活条件,如住房、饮食、教育费用等;还包括照顾能力,比如有足够的时间陪伴孩子、关心孩子的生活起居和心理健康等。 抚养条件:涵盖居住环境、教育资源、家庭成员关系等方面,一个良好的抚养条件有助于孩子的全面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