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会怎么判?


在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是非常重要且复杂的问题,法院通常会以有利于子女成长为原则进行判决。 首先,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不过,要是母亲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像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者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情况,孩子也可能随父亲生活。这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 其次,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如果双方对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法院会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裁决。比如,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等情形,在抚养权争夺上会被优先考虑。 最后,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但这不是说孩子可以随意选择,而是在父母都有抚养能力且都争取抚养权时,法院才会重点考虑孩子的意见。 总之,法院在判定孩子抚养权归属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目的就是保障孩子能在一个更有利于他们成长的环境中生活。 相关概念: 抚养权: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抚养能力:通常涵盖经济能力,即能够为孩子提供稳定的生活、教育、医疗等物质条件;还包括照顾能力,比如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陪伴、照顾孩子的生活起居等。 抚养条件:包括居住环境、教育资源等方面,例如居住环境是否安全、舒适,周边有无优质的学校等资源,能为孩子成长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