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是怎么判的?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了,现在最放心不下的就是孩子。我们俩都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想知道在法律上,孩子的抚养权到底是怎么判的呢?主要会考虑哪些因素呀?是看经济条件还是更注重谁一直照顾孩子多一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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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是一个非常重要且复杂的问题。法院在判决时,主要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这一原则 。 首先,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更需要母亲的哺乳和细致照顾。不过,如果母亲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等,那么孩子也可能会判给父亲抚养。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判决。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例如一方是否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的长短,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是否明显不利;双方有无其他子女等情况。此外,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个人品德等也是重要考量因素。比如,一方经济条件较好,能为孩子提供稳定的生活和良好的教育资源,但如果其工作忙碌无法给予孩子足够陪伴,而另一方虽然经济一般,但有更多时间照顾孩子,法院就需要权衡利弊。 当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八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能够表达自己想跟随哪一方生活的想法,法院在判决时会充分考虑孩子的意愿 。 另外,在保障子女权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父母双方还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共识,采取轮流抚养子女的方式来履行各自的义务。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就是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的事务时,要从各个方面综合考量,做出对未成年人成长、发展最有好处的决定。 轮流抚养:是指父母双方在一定的时间周期内,交替对子女进行抚养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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