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所有人都会故意不点传票?
我最近收到了传票,有点担心对方会故意不点传票来拖延时间。我不太清楚在法律程序里,是不是很多人都会用这种方式来逃避,想了解一下大家一般会不会故意不点传票,这种情况常见吗?
展开


传票是法院用来通知当事人参加诉讼的一种法律文件。它就像一个正式的邀请,告知当事人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参与案件的审理。并不是所有人都会故意不点传票。 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如果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在实际情况中,大多数人会选择配合法院的工作,按时接收传票并参与诉讼。因为故意不点传票并不能真正逃避法律责任。如果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这意味着即使被告不参加庭审,法院依然可以根据现有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而且被告因为没有出庭为自己辩护,可能会面临对自己不利的判决结果。所以,故意不点传票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也不是普遍现象。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