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传票接收不到,公告会有什么影响?
我收到法院通知说传票可能无法正常送达给我,后续要进行公告。我不太清楚这个公告具体是怎么回事,也不知道会对我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会不会对我的权益有损害?想了解一下相关情况。
展开


首先,当法院传票接收不到时,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这意味着,从公告发出后的三十天,法律上就认为传票已经送达给你了。 公告送达产生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在程序上,公告送达完成后,诉讼程序会继续进行,不会因为你未实际接收传票而停止。例如,法院会按照公告确定的开庭时间开庭审理案件。如果你在公告送达后,未按照传票要求出庭,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是指在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情况下,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这可能导致你丧失当庭陈述、辩论等维护自身权益的机会,最终的判决结果可能对你不利。 此外,公告送达还可能影响你后续的上诉等权利行使。因为上诉等权利的行使是有时间限制的,从判决送达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因为公告送达你未能及时了解判决情况,可能会错过上诉的时间。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