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协议离婚是否需要一个月冷静期?
最近在考虑和另一半协议离婚,对离婚冷静期这块不太清楚。想问问要是走协议离婚流程,是不是真得要等一个月冷静期啊?这个期间会有什么影响,要是不想等这一个月该怎么办,希望能详细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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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议离婚是需要一个月冷静期的。 所谓离婚冷静期,简单来说,就是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夫妻双方的离婚登记申请后,给双方留出一段时间,让大家能冷静思考是不是真的要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举例来说,如果夫妻二人在1月1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了离婚登记申请,那么从1月1日到1月31日这三十天内,只要有一方不想离婚了,就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过了这三十天,也就是从2月1日到2月28日(假设当年2月有28天)这三十天内,双方要一起再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要是有一方没去或者双方都没去,那这次离婚申请就相当于撤回了,若之后还想离婚就得重新申请。 设置离婚冷静期的目的在于避免夫妻双方在冲动状态下做出离婚决定,给双方一定时间冷静思考,重新审视婚姻关系,尽可能挽救尚有修复可能的婚姻。在这一个月冷静期内,双方的婚姻关系并未解除,依然受到法律保护。 不过如果不想经历这一个月冷静期,那可以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没有这一个月冷静期规定的,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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