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是否需要向分公司所在地交税?
我有一家分公司,不知道交税是交到分公司所在地,还是总公司那边一起处理。我不太清楚相关规定,担心交错地方或者漏交,想了解下分公司交税的地点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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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交税地点问题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分公司的概念。分公司是总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在增值税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所以一般情况下,分公司的增值税是要在分公司所在地缴纳的。如果符合规定经批准,也可以由总公司汇总缴纳。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也就是说,分公司需要按照规定在当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年度终了后,由总公司进行汇总清算。不过,如果分公司属于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综上所述,分公司交税地点要根据税种以及具体情况来确定,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分公司和总公司按照相关税收法规,准确履行纳税申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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