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是否享有留置权?
我把车送去维修,维修厂说没付修理费就扣着车,说这是留置权。但我觉得我是车主,车是我的,我才应该有留置权。我就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车主到底有没有留置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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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是一种法定的担保物权,指的是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当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简单来讲,就是别人欠你钱,你又合法占有了他的东西,在他不还钱的时候,你就可以扣着他的东西来保障自己能拿到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同时,该法典第四百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在一般情况下,车主通常不享有留置权。因为留置权的成立要求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并且债权和该动产的占有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以车辆维修为例,维修厂为车主修理车辆,车主有支付修理费用的义务,如果车主不支付修理费,维修厂基于维修合同合法占有车辆,此时维修厂可以行使留置权。而车主本身是车辆的所有权人,不存在“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这一前提条件,所以通常不能行使留置权。 不过,如果存在特殊情形,比如车主将车辆交给他人保管,他人未按约定履行保管义务且给车主造成损失,车主在符合留置权成立的法定条件下,有可能对保管人的相关财产享有留置权,但这种情况相对少见。总之,车主一般不具有针对自己车辆的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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