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是否可以行使留置权?

我在给别人修理设备,对方一直拖着不给修理费。我想把设备扣下,等他付了钱再还给他。不知道我这种情况能不能行使留置权,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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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要行使留置权,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债权人必须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您的例子中,如果您是基于修理设备的合同关系合法占有该设备,这就满足了占有这一条件。其次,债权已届清偿期。也就是对方应该支付修理费的时间已经到了,但对方仍未支付。再者,债权的发生与该动产有牵连关系。在修理设备的情况下,您的修理费用债权和所修理的设备是有紧密联系的,符合牵连关系的要求。 不过,也有一些限制情况。比如,如果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还有,如果留置动产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或者与债权人所承担的义务相抵触,也不能行使留置权。所以,一般情况下,如果满足上述条件,您是可以行使留置权的,但也要注意是否存在限制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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