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留置权是如何判决的?

我在经济往来中,涉及到留置权相关问题。对方认为我没有留置权,可我觉得自己符合条件。想弄明白法院在处理这类纠纷时,到底怎么判决留置权相关事宜,是依据什么标准来判断是否成立、范围多大以及该怎么实现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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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留置权的判决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 首先,法院会审查留置权是否成立。一是债权已届清偿期,简单来说,如果债务还没到该还的时候,债权人是不能行使留置权的。比如借款合同约定一年后还款,没到期时债权人就不能留置债务人交其保管的物品来主张留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 二是债权人要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这里强调的是合法占有,像通过保管合同、运输合同等合法方式占有才行。例如保管人基于保管合同占有寄存人的财物,运输人基于运输合同占有托运人的货物等。 三是债权的发生与该动产有牵连关系,比如甲给乙加工定作物,乙没支付加工费,甲就可以就该定作物行使留置权,因为加工费债权和定作物有牵连。 其次,判决时还会考虑一些其他情况。比如留置权人的保管义务,如果留置权人没有好好保管留置物,因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让留置物损坏了,那可能会影响其留置权,甚至要承担相应责任。另外,也会考量留置物的价值与债权数额,如果留置物价值比债权数额多很多,在满足债权人债权后,可能会要求留置权人返还多余价值部分的留置物。 在涉及留置权的诉讼里,法院会仔细审查双方提供的证据,像证明合法占有的合同、协议、交付凭证,债权到期的依据,以及能体现债权与动产牵连关系的证据等。最后依据事实和法律,对留置权是否成立、范围、实现方式等作出相应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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