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弃养儿女后,儿女还有赡养义务吗?
我朋友小时候被父母弃养,吃了很多苦,现在父母老了又想让朋友赡养他们。朋友心里很委屈,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自己是否真的要承担赡养责任,想了解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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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即使父母弃养儿女,儿女仍有赡养义务。 赡养义务是基于法律规定而产生的一种责任。从法律概念来讲,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在精神上和生活上给予关心、照料和慰藉等。也就是说,子女要在经济方面给父母支持,比如提供生活费用;在生活方面照顾父母,比如协助他们料理日常生活起居;在精神层面给予他们关心和安慰,让他们感受到亲情温暖。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表明,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并非是完全对等的条件关系,子女的赡养义务并不因父母未尽抚养义务而免除。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子女已经被他人合法收养,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该子女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在这种情况下,被收养的子女对亲生父母就不再负有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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