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子女之间是否有扶养义务?

我家兄弟姐妹几个,最近因为一些生活上的事闹得不太愉快,就想弄清楚我们兄弟姐妹之间到底有没有互相扶养的义务。比如说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兄姐得照顾弟妹,或者弟妹又得照顾兄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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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子女之间在特定条件和特定情况下是有扶养义务的。 首先,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负担能力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这里说的“有负担能力”,通俗来讲就是兄、姐在经济上、生活上有能力去照顾未成年的弟、妹。比如,兄、姐有稳定的收入,能够提供基本的生活费用、教育费用等,保障弟、妹的正常生活和成长。这是因为在父母无法履行抚养责任时,兄、姐作为亲属,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应当给予未成年弟、妹必要的帮助,使其健康成长。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其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也就是说,如果弟、妹是由兄、姐抚养成人的,当兄、姐后来因为某些原因,比如生病、残疾等,失去了劳动能力,也没有其他生活来源时,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就应当对兄、姐进行扶养。例如,兄、姐因意外事故导致身体残疾,无法工作,又没有积蓄或其他经济来源,而弟、妹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此时弟、妹就需要承担起扶养兄、姐的责任。这同样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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