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妹之间是否需要相互扶养?
我家兄妹几人,现在面临一些生活上的难题。我想知道在法律层面,兄妹间到底有没有相互扶养的责任和义务?具体在什么情况下,兄妹需要互相扶养,相关法律又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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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况下,兄妹之间不需要相互扶养,因为相互之间并没有法定的扶养义务。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兄妹之间则会产生有条件的扶养义务。 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例如,父母双亡后,未成年的弟弟妹妹无人抚养,此时如果哥哥姐姐有负担能力,就需要对弟弟妹妹进行扶养。 反之,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比如,哥哥姐姐在年幼时抚养了弟弟妹妹,后来哥哥姐姐因为某些原因失去了劳动能力,也没有其他生活来源,而弟弟妹妹有负担能力,那么弟弟妹妹就需要对哥哥姐姐进行扶养。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扶养”和“抚养”是不同的法律概念。“抚养”主要是指长辈对晚辈的养育,比如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而“扶养”的范围更广,它可以用于平辈之间,比如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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