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欠的钱无力偿还,子女需要还吗?
最近家里出了点状况,父母做生意失败欠了不少钱,现在实在没能力还了。我自己刚工作不久,收入也不高,组建了小家庭,经济上也不宽裕。就想问问,从法律角度讲,父母欠的这些钱,我有没有义务去偿还啊?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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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中,父母欠的钱无力偿还,子女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偿还的。这是因为每个人都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在法律上,父母和子女是相互独立的个体,各自对自己的行为和债务负责。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父母去世后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那么子女需要在继承的遗产价值范围内偿还父母生前所欠的债务。举例来说,父母留下价值50万的房产等遗产,同时欠了30万债务,子女继承遗产后,就需要偿还这30万债务;要是债务是60万,子女只需在50万遗产价值范围内偿还,超出的10万,子女若不自愿偿还,法律也不会强制要求。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债务是大部分用于家庭生活开支等特殊债务,法律还有一些以家庭共同财产偿还的特殊规定。比如父母借钱用于整个家庭的房屋装修等,这种情况要根据具体实际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是否需偿还。 另外,要是子女接受了父母的馈赠导致父母无法偿还债务,在一些情形下也可能须代替父母偿还债务。相关概念:(继承人:就是依法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人 被继承人:就是死亡后留下遗产的人 遗产实际价值:就是被继承人留下的财产经过评估等方式确定的实际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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