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共同财产是否一定要平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并不一定是平分的,具体的分割方式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分割共同财产。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按照协商的结果进行分割,这种方式充分尊重了双方的意愿。 若双方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具体来说: - **照顾子女权益**: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会考虑到哪一方需要照顾孩子,以及孩子的生活和成长需求等因素,适当照顾这一方的利益。例如,一方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可能会在财产分割上得到更多的支持,以保障孩子的生活和教育等方面的需求。 - **照顾女方权益**:由于男女双方在能力、经济等方面可能存在差异,法律会适当顾及妇女的利益。一般情况下,在同等条件下,女方可能会分得相对较多的财产。 - **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如果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过错,例如出轨、重婚、虐待、暴力对待对方等行为,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并且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给有过错的一方。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会影响财产分割: - **一方付出较多义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例如,一方为了照顾家庭和孩子,放弃了自己的工作和事业发展机会,在财产分割时可以适当多分得一些财产。 - **财产隐匿或转移行为**: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