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补偿金需要交税吗?
我被公司辞退,拿到了一笔补偿金。我不太清楚这笔钱是否需要交税,毕竟这是我失去工作后的一笔重要收入。如果要交税,交多少、怎么交我都不太明白,希望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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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补偿金是否需要交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辞退补偿金在法律上的概念。辞退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一般来说,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符合一定条件就需要支付这笔补偿金。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是5万元,那么3倍就是15万元。如果您获得的辞退补偿金在15万元以内,就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要是超过了15万元,超过的部分就要按照综合所得税率表来计算纳税金额。 综合所得税率表是根据不同的收入区间设置了不同的税率。比如,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税率是3%;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税率是10%等。在计算时,会先确定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的那部分补偿金属于哪个税率区间,然后按照对应的税率来计算应纳税额。 所以,辞退补偿金不一定都要交税,关键看它是否超过了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数额。如果您不清楚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具体是多少,可以向当地的统计部门或者税务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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