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退员工补偿金需要缴税吗
公司辞退我给了一笔补偿金,我不太清楚这补偿金在税务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想知道这笔钱需不需要缴税啊,是直接就不用缴,还是达到一定金额才缴,希望能给详细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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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辞退员工的补偿金是否需要缴税,要分情况来看。首先解释一下相关法律概念,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按照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依法获得的经济补偿金属于员工离职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在个人所得税纳税范围内,是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不过,并非所有的离职经济补偿金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劳动者获得的经济补偿金总数额不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的部分,才要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并且,即使纳税,这部分超过的金额还要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 例如,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是5万元,3倍就是15万元。如果公司辞退你给的补偿金是18万元,超过了15万元,超出的3万元就要按规定纳税,假设你在公司工作3年,那么就用3万元除以3,以这1万元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再按照对应的税率来计算需缴纳的税款。 法律依据是《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这些规定旨在合理规范经济补偿金的税收问题,保障国家税收的同时,也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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