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写房产遗嘱是否需要见证人?


老人写房产遗嘱是否需要见证人,要根据遗嘱的类型来确定。 首先是自书遗嘱,这种遗嘱是由老人亲笔书写,然后签名,并注明年、月、日,这种情况下不需要见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也就是说只要老人是自己亲自书写表达房产分配意愿,写清日期并签字,自书遗嘱就是有效的。 若是代书遗嘱,那就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比如老人因身体原因无法亲自书写,找人代笔,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见证人在场,按规定签名注明日期,代书遗嘱才有效。 打印遗嘱同样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也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还有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并且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不过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了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人员范围,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总之,不同类型的房产遗嘱,对于见证人的要求不一样,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操作,才能确保遗嘱具有法律效力。 相关概念: 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表达自己对遗产分配等事项的意愿,只要符合法定形式就有效。 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笔书写,因遗嘱人可能无法亲自书写,但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按规定完成签名等程序的遗嘱。 打印遗嘱:以打印形式呈现,同样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在每一页签名注明日期的遗嘱。 录音录像遗嘱:通过录音录像方式记录遗嘱人意愿,也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记录相关信息的遗嘱。 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下所立,需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有条件以其他形式立遗嘱时,口头遗嘱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