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追尾全责后自己是否要垫付医药费?

我开车追尾被判定为全责,现在伤者需要治疗费用,我担心垫付后后续报销麻烦,又怕不垫付会有法律风险,所以想了解下这种情况下我到底要不要垫付医药费,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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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追尾全责的情况下,从法律层面来说,车主并没有必须垫付医药费的义务。 这是因为在交通事故中,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全责方一定要先行垫付医药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不过从实际情况考虑,如果伤者因没钱看病导致病情恶化,错过最佳治疗时间,不仅会让伤者承受更大痛苦,也可能增加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赔偿负担。所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垫付一些基本的治疗费用对各方都比较有利。 如果车主购买了车辆保险,在出现车辆损坏或者人员伤害的情况下,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由保险公司来支付相关费用。但具体是否需要垫付,还要看事故的具体情况、造成的损失大小以及保险合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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