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开车撞了人是否要垫付医药费?

我开车不小心撞了人,现在伤者急需医药费治疗,我有点纠结要不要先垫付这笔费用。我担心垫付后后续赔偿出现纠纷,自己的钱拿不回来;但不垫付又怕伤者家属责怪。所以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这种情况到底要不要垫付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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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开车撞了人,从法律层面来讲,肇事者并没有先行垫付医药费的义务。交警主要负责对事故责任进行判定,对于赔偿问题,交警只能组织双方调解,若调解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所以在判决前的任何支付行为都是肇事者自愿的。 不过,在保险方面有相关规定。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也就是说,保险公司通常要等交警认定事故责任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才会进行相应的赔偿和垫付。当然,在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之前,车主也可以先找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 另外,交强险有垫付义务,而商业险一般没有垫付义务。就算暂时没人交钱,医疗机构也必须对伤员进行抢救。如果车主担心后续赔偿纠纷,可与对方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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