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中撞了人是否要垫付钱?

前几天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我不小心撞了人,现在伤者急需治疗费用,我很纠结要不要垫付这笔钱。我担心垫付后后续理赔麻烦,不垫付又怕伤者家属指责,想了解下法律上对此有没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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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交通事故中撞了人是否要垫付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从法律层面来讲,并没有强制规定肇事方必须先行垫付费用。这是因为交警主要负责对事故责任进行判定,而赔偿问题通常需要通过双方协商、调解或者法院判决来确定。在责任明确之前,肇事方并没有法定的垫付义务。 不过,在一些特定情况下,相关方会有垫付责任。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交强险有责限额为18000元,无责限额为1800元。也就是说,在这个限额内,保险公司有垫付抢救费用的义务。如果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从人道主义和实际情况考虑,肇事方主动垫付费用有一定积极意义。一方面,这体现了肇事方的道德担当和社会责任感,有助于缓解伤者及其家属的经济压力,让伤者能够及时得到救治,避免因费用问题延误治疗。另一方面,如果肇事致人死亡,积极垫付费用争取伤者家属出具谅解书,在法律量刑上可能会有一定的从轻考虑。 但肇事方在垫付费用时也需要谨慎。因为如果后续责任认定结果表明肇事方无需承担全部责任,那么已垫付的费用可能无法得到全额返还。所以,肇事方可以与伤者及其家属进行充分沟通,了解伤者的病情和治疗需求,同时及时联系自己的保险公司,了解相关的理赔政策和流程,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再决定是否垫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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