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撞人后是否需要先垫钱?
前几天在路上开车时不小心撞到了行人,现在伤者在医院治疗,医疗费用比较高。我担心如果我先垫付了钱,后续理赔会很麻烦,但又怕不垫付会有其他法律问题。所以想了解下汽车撞人后到底要不要先垫钱?
展开


汽车撞人后,驾驶员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并没有强制先行垫付费用的义务。以下是几种常见的费用支付情况分析: 首先,在责任认定明确前,若车辆投保了交强险,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通常保险公司会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经核对后,才会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也就是等交警认定事故责任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才进行相应赔偿和垫付。不过,在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之前,车主也可以先找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 其次,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5条以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在一些特定情形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可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这些情形包括: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垫付后,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最后,一般情况下受害方也可以自行垫付医药费,后续再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要求责任方和保险公司承担相应费用。若协商不成,可由法院判决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总之,是否垫付费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