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处理完后还需要去交警队吗?


一般情况下,如果追尾事故处理完毕,且相关的保险理赔手续均已正常办理完毕,驾驶员与被撞者对于事故的责任认定没有疑虑及争议,赔偿问题也得到妥善解决,那么通常是无需再次前往交警队进行报备的。 然而,若事故存在某些特定的复杂情况,则可能还需要去交警队。例如: - **责任认定存在分歧**:如果双方对事故责任的划分存在不同意见,无法达成一致,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前往交警队,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查、证据收集等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权威的责任认定。因为交警是法定的责任判定机构,其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具有法律效力,是后续处理事故的重要依据。例如,一方认为是对方突然刹车导致追尾,而另一方认为是追尾方未保持安全距离,双方争执不下时,就需要交警来判定。 - **出现人员伤亡情况**:当追尾事故中有人受伤或死亡时,交警队需要对事故进行深入调查,确定事故原因和责任,同时还要处理相关的法律程序。比如,伤者的救治情况、伤亡赔偿问题等都需要交警参与协调和处理。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涉及违法违规行为**:如果事故涉及到酒后驾车、无证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交警需要对涉事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例如,若追尾方是酒后驾车,交警会依法对其进行酒驾的认定和处罚,包括吊销驾驶证、罚款、拘留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保险公司要求提供证明文件**:有时候保险公司为了准确理赔,可能会要求提供由交通警察开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事故责任认定书等。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就需要前往交警队办理相关手续,获取这些证明文件后再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