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离婚彩礼钱需要退给对方吗
我和对象本来打算结婚,对方给了彩礼,可一直没领结婚证。现在两人不想在一起了,对方要求我退还彩礼。我不太清楚这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就想问问这种没结婚证的情况,彩礼钱必须退给对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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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彩礼钱是否需要退给对方,要分情况来看。首先得明白彩礼的法律性质,彩礼是一种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所以从法律规定来说,如果没有办理结婚证,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收受方原则上是应当退还的。这是因为双方没有达成结婚这个条件,赠与彩礼的基础关系就不存在了。 不过在现实中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虽然没有领证,但双方已经共同生活了较长时间,法院会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的数额、当地风俗习惯以及双方对于未能领证是否存在过错等因素综合判定退还的比例,可能不会全额退还。再比如彩礼已经用于双方共同生活的开支,像筹备婚礼的共同花费、购置共同生活的用品、对房屋进行装修等,这部分费用在确定退还彩礼数额时也会予以考虑,在共同生活中花掉的彩礼礼金部分,可以不予返还 。 总之,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彩礼退还的请求在法律上有一定合理性,但具体退还的金额和方式要结合实际情况判定。 相关概念: 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男方给予女方的财物。 附条件赠与:就是在赠与财物时附加了一定条件,当条件不成立时,赠与人可以要求返还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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