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是否包括工资薪金所得?
我是一名非居民个人,在国内工作有工资薪金收入。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我的综合所得里面包不包含工资薪金所得,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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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明确非居民个人的概念。非居民个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 对于综合所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四项,被称为综合所得。但对于非居民个人而言,虽然他们也有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不过这些所得并不合并为综合所得计税,而是按项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时,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所以,非居民个人是有工资、薪金所得这一项收入的,但和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计税方式存在差异。在实际生活中,非居民个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准确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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