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是否有股东?
我成立了一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在运营过程中对股东这方面有点疑惑。不知道民办非企业和普通企业是不是一样有股东。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民办非企业到底有没有股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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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简单来说,它主要是为社会提供非营利性的服务,而不是以盈利为主要目的。 从法律概念来讲,民办非企业是没有股东的。股东通常是针对公司制企业而言的,股东通过出资获得公司的股权,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捐赠、资助、会员会费等,其财产归单位所有,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不能在成员中进行分配。 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第五条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这些规定明确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非营利性质和管理规范,也就从侧面说明了它不存在股东这一概念。所以,民办非企业和普通企业在组织形式和财产分配等方面有本质区别,不存在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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